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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 發布日期:2019-11-15 瀏覽次數:2031
近日,國家發改委正式宣布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9年本)》已于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,并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據悉,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9年本)》由鼓勵類、限制類、淘汰類三個類別組成。其中,鼓勵類主要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要促進作用,有利于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技術、裝備、產品、行業。
我們可以看到,在鼓勵類“十九、輕工”這一類目中的第29條新增了“酵素生產工藝技術開發及工業化、規范化生產”。
在過去的幾年里,酵素產業得到了社會各行業的廣泛關注,產品種類日益完善,產品品質不斷提升,市場環境逐漸規范。大部分酵素生產企業業績和市場認可度都較上一年明顯上升。2019年國家發改委產業結構調整,酵素及功能性發酵制品被列入“鼓勵類”,更將酵素產業發展帶入到一個新的高峰。
目前酵素產業發展遇到的最大的問題是,大眾對酵素的認知存在極大的誤區。
一是商家誤導。淘寶輸入"酵素"字樣,得到的商品數是1900條,絕大多數的商家宣傳"酵素就是酶"。搜索微信公眾號,有關酵素的公眾號,有不少內容把酵素宣傳成無所不治的神藥。
二是媒體誤傳。有些自媒體沒有搞懂酵素的真正定義、機理和功效,為反對而反對,一篇老文章,取個駭人聽聞的標題,改頭換面,轉來轉去,基本邏輯離不開這樣一個錯誤的認知:酵素就是酶。酶會被胃酸殺死,所以酵素是騙人的。
三是大眾誤解。在遍布互聯網的以上二種聲音中,大眾對酵素的認知偏差越來越大。
酵素不等于酶,學術界、產業界早有定論。
中國工程院院士、北京工商大學校長孫寶國在《食用酵素發展之管見》文末總結,"酵素就是Jiaosu,不是Enzyme;食用酵素是食品,不是酶制劑。"
全國酵素行業專家委員會對酵素進行了科學定義:
酵素是以動物、植物和菌類為原材料經微生物發酵制得的含有特定活性成分的產品。其中酵素中已知的特定活性成分包含有機酸、多肽、寡糖、維生素、黃酮、多酚、氨基酸、天然抗生素、礦物元素、抗氧化物等。
酵素不等于酶但含有酶,而且含有種類繁多的發酵產物,其有效成分甚多,機理復雜?,F今酵素已經走進了普羅大眾的生活當中,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